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7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浏览次数: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96年2月,先后建立和发展了地球化学的多个分支学科及其理论体系,为地球化学学科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国内外地学界占有重要地位,该所围绕国家战略要求,瞄准学科国际前沿,主要开展资源、环境地球化学的基础研究,努力把研究所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的研究机构。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设立“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

一、奖励基金额度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每年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提供五万元作为奖励基金。

二、评选对象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在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本科生,每年评定一次。

三、评定等级和金额

1.推荐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颁发奖学金3000元;

2.考取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颁发奖学金1500元;

3.面向全院学生(四年级学生除外),学年内获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颁发奖学金1000元,人数待定。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无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从事学生干部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奉献精神或在发明创造,科教实践,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五、实施方法

1.每年由学院发布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助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2.学院奖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获奖名单。

3.拟获奖名单经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五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六、以上获奖者本年度不可申报学院其他社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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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