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相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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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学号对应显微镜号入座,禁止窜座。
请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把个人物品放在实验台下面的隔板上,并检查仪器和光/薄片,如有问题及时告知任课教师。
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熟悉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如违反操作方法出现问题后果自负。按正常操作方法操作时,发生故障应及时向任课教师及实验室相关人员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显微镜使用完毕后,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签字,必须按要求填写,实验内容填“光/薄片观察”,不得缺项。
课程结束前,班长将实验报告整理好,交给任课教师。
课程结束后,请到办公室(143)拷贝课件,严禁使用教师机。
严禁把食品带入实验室,在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吸烟和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严禁损坏实验台、显微镜、光/薄片、标本及陈列柜,根据损坏程度实行罚款。
下课后请班长合理安排值日生值日。
离开实验室时请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为防尘,请合理使用空调,禁止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