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工作守则
1、实验人员实行坐班制,执行吉林大学制定的作息时间。
2、实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事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3、实验人员应详细了解本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主动及时地与相关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沟通,了解教师对实验课程的要求,按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4、实验人员应提前将每次实验课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器材、标本及其他实验用品准备完毕,供实验课教学使用。
5、实验人员应协助任课教师进行实验辅导。
6、实验人员负责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标本及其他实验用品,并对上述物品进行日常维护、简单修理、事故报告,以保证实验课程正常进行。
7、实验人员应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标本及其他实验用品建帐、建卡,登记管理,对物品的数量、完好情况、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协助资产管理员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借还等手续。
8、实验人员应掌握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标本的配置、使用情况,能就实验室的实际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9、实验人员应主动参加相关教研室的业务活动,了解教研室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就实验室的建设提出建议。
10、实验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1、实验人员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12、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干私活及私自承接外单位工作。
13、实验人员应积极参加并完成实验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资源勘查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09月修订
实验技术人员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人社处2015年5月《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精神,为维护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别是保证休息日、法定假日的实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中心根据实验课程教学进度,实施弹性串休考勤制度。
第一条 总则
凡中心在编人员,均为坐班制人员。
由于本科实验教学时间的特殊性(上课时间包含晚间及法定周末休息日),根据每周五天工作制(包含周末)原则,实验中心人员实行弹性串休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中心实施考勤签到制度。
第二条 实施办法
根据中心校区实验中心学期实验课表安排,提前做出串休排班安排,报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审批,报送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备案。
常规签到:时间为每天两次,根据课前准备、课后清理的工作性质,按照上课时间前推30分钟签到执行。
抽查签到:为中心主任不定期对中心人员出勤情况随机抽查并签到,每周1-2次。
签到过程中严格执行校内规定的请假制度。未请假缺勤按旷工处理。
考勤负责人由中心工作人员轮流担任。
第三条 纪律要求
实验技术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执行,工作期间,均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离职守或工作时间内干私事。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资源勘查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0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