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申请人是2022年以全国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定向硕士研究生。
3、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选拔原则
1、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原则是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选拔,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考核工作效能,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成立“专业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洲 单玄龙
成 员:柳 蓉 马 旭 王冬艳 唐华风 钱 烨 李世超
李艳博 张 茜
2、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马 旭
组 员:柳 蓉 李艳博 张 茜
3、专业考核小组
组 长:柳 蓉
成 员:名单另行公布
4、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杨 洲 马 旭
成 员:彭晓蕾 朱占平 边伟华
四、综合考核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研究生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并予以提交。
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2、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实施细则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