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民荣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考核,拟确定22150638朱伟刚、22160222罗成、22160330陈兴森、22170601康嘉楠4名同学为我院2017-2018学年民荣助学金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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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