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9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浏览次数:

按学校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及2021年度成果奖励津贴核发工作的通知”规定,本科教学业绩津贴的不低于总额度的30%用于超工作量奖励和教学效果优秀奖励,其余用于常规教学工作量;此外规定,原则上,教师完成超过单位基础工作量1%-50%的部分按基础课时费的1.5倍核算,超过基础工作量51%-100%部分按基础课时费2倍核算,超出100%以上部分按基础课时费标准核算。2020-2021学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可支配额度为1350000元,学院总教学学时数为34804标准学时,参加教学活动的教师人数120人,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按300学时/人计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分配方案如下:

1.教学常规津贴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基础课时费标准为34元/标准学时,用于基础教学工作量发放。总额度为941001元

2.教学奖励津贴

超平均工作量1%-50%的按基础课时费1.5倍即50元/标准学时核算;超平均工作量51-100%的按基础课时费2倍即67元/标准学时核算;超出100%以上部分按基础课时费标准即33元/标准学时核算,自聘教师上课等额度336559.4元。

教学奖励津贴用于中心校区授课课时补贴、监考、院级督学员等。具体分配标准和方案如下:

(1)中心校区授课课时补贴,按9.024元/学时,合计33190元。

(2)监考每场50元,按50元/685学时,合计34250

(3)学院督学员1人,按5000元/年标准,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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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