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收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校人字[2020] 91号)要求,按照《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个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流动站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招收刘同君博士为项目资助博士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
联系方式:王老师,0431-885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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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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